筆者曾經寫過一篇討論責任的文章,講到“責任使人進步”。的確,在我們謀劃企業戰略、倡導科技手段的今天,談論“責任”這個最古老的詞語可能顯得有些“俗套”。事實上,企業管理總是圍繞和遵循著一些最古老的商業原則———譬如承擔責任、恪守信譽、公開透明等等。雖然因時代的變遷,遵守了這些基本的商業原則,未必就能獲得成功;但背叛了這些古老的商業原則,則肯定不會成功———責任是企業管理的底線。
其實,責任不僅僅是對于企業管理如此重要,對于我們每一個人同樣是如此的重要。我們每一個人,都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每一個角色都意味著不同的責任。“角色責任意識”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堅守的價值觀。我們應該對“責任”心生敬畏!因為它是我們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線。
責任是什么?“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是國家的責任;“有限公司、無限責任”———這是企業的責任;“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是個人的責任!清人王永彬在《圍爐夜話》中也說:“人之足傳,在有德不在有位;世所相信,在能行不在能言。”也說明做人要有良好的道德約束和責任心。簡單地說,責任就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不得不承擔的任務”。當推卸責任的行為發生時,事實上是推卸掉了“必須承擔”的使命和任務;當責任不能被有效承擔時,事實上是責任能力的缺失導致了責任的缺失;當既沒有責任心又沒有責任能力的現象發生時,
責任就將全面缺失,并將付出組織或個人生存崩潰的代價。
如果說短命是中國企業的宿命論是一種夸大的說法,但“各領風騷三五年”確是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記得前幾年柳傳志有過一個感慨:那些第一屆和他一起領取企業家獎的風流人物,大部分都已經在中國企業的歷史上如流星一樣地滑落了,甚至很大比例落入了鋃鐺入獄或身敗名裂的凄慘下場。在商戰風云的跌宕起伏、大起大落的反思中,我們很少能夠看到深入到企業基礎的更深層面去考慮企業的內在本質上的一些基本性問題。勇于承擔責任使命,恰恰是企業組織生存、獲利和發展的銳利武器———當企業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將奠定企業坦蕩的發展基石;當企業
承擔對客戶或消費者的誠信責任,將獲得客戶與消費者加倍的利潤回報。只有目光遠大的企業,才可能感受到承擔責任使命會獲取更大的發展和利益。缺失了責任使命的企業,想要獲得持續發展和基業常青,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任務。
然而,一個責任型的企業,僅僅擁有責任使命的價值觀是不夠的。想要承擔責任是一回事,是否能夠承擔起責任,
則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一個企業組織并不是構建了系統的、完整的責任體系,所謂責任承擔的豪言壯語,只能是空中美麗的泡影。企業的責任使命,需要企業組織里每一個部門、每一個職務、每一個崗位分擔。責任是被賦予了具體的崗位或職務,但責任卻是由具體崗位或職務上的人來承擔,因此,承擔責任的能力,就成了衡量企業人才的標準。對于責任型企業來說,人才不是學歷、不是知識、不是年齡,甚至不是經驗,而是“責任能力”!如果一個初中畢業的、流水線上的員工,總是能保質保量的、100%地完成和實現自己的崗位責任和任務,那他就是企業里的人才。
如果某個博士畢業的中層管理者,卻總是“善于”站在董事長的職務角度去對企業指手劃腳,并由此“忽略”了自己的崗位責任,無論他是多么的才華橫溢,對于企業責任有效運營來說,他只是個“破壞者”。一個人無論他具有多么大的能力、學歷和背景,如果不能承擔起崗位責任,他就不是企業里的“人才”。
僅僅具有“責任能力”是不夠的,還必須具有“責任心”———如果一個具有了承擔責任的“責任能力”的人,卻挖空心思地采取少承擔責任或不承擔責任的做法,那么,責任能力將變得毫無價值,甚至會出現與企業組織目標“南轅北轍”的情況。責任心是做事的前提,沒有責任心的人不可能把事情做好。責任心以認識為前提,沒有是非標準,責任心就無從談起。如果企業將一個并不具備相應崗位責任能力的人,推到了某個崗位或職務上,將造成組織和個人的雙重傷害。
責任心是我們這個社會為人處事的基本要求。責任心可以養德,責任心更可以樹德。責任心一旦成為一種群體行為,形成氣候,其含義就不僅僅是責任二字本身,它會形成一種社會精神。責任心代表的是理性,是積極的精神,是使命的召喚,是能力的體現,是制度的執行,責任使人充實、使人快樂、使人高尚、使人進步。
在競爭激烈的社會里,倡導一種對事項負責、對結果負責,讓責任永不消逝,可能是一個組織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因為筆者相信,把一個信念播種下去,收獲的將是一個行動;把一個行動播種下去,收獲的將是一個習慣;把一個習慣播種下去,收獲的將是一種性格;具有了責任心的性格,就會收獲一個金色的人生、成功一個常青的事業。
。ㄖ腥A工商時報陳曉劍2005年8月15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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