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省考招警公安基礎模擬
2019-01-15 10:12:57|來源:中公四川警法考試網
1.關于犯罪預備理解錯誤的是( )。
A.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
B.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的實行行為
C.行為人主動放棄犯罪的,是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不是犯罪預備
D.搶劫犯在準備搶劫前多次采集搶劫對象的信息,屬于犯罪預備
參考答案如下:
1.【答案】B。解析:犯罪預備具有下列特征:(1)行為人已經實施犯罪預備行為;(2)犯罪預備行為必須在著手實行犯罪前停頓下來;(3)犯罪預備行為停頓在犯罪預備階段必須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依據《刑法》第22條的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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